河口区人事考试

在当今社会,教育与考试作为衡量个人能力与职业发展的重要标尺,其作用日益凸显。而在河口区,一场关于人才选拔与能力提升的浪潮正悄然兴起——这便是“河口区人事考试”。作为区域内人才流动的风向标,它不仅承载着选拔优秀人才的使命,更是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河口区人事考试:区域人才战略的基石

河口区,作为一个充满活力的经济发展区域,深知人才对于区域竞争力的关键作用。因此,河口区人事考试应运而生,成为连接人才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通过科学、公正的考试体系,河口区不仅选拔出了一批批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更为区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多元化、专业化

河口区人事考试在内容与形式上不断创新,力求做到多元化与专业化并重。考试内容涵盖行政管理、专业技术、职业技能等多个领域,既考察应试者的理论知识,又注重实践能力的检验。形式上,除了传统的笔试外,还引入了面试、实操考核等多种评价方式,确保选拔过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这种考试模式的创新,不仅提高了选拔效率,也更好地适应了区域经济对多元化人才的需求。

三、考试公平与公正:构建人才选拔的信任基石

公平与公正是人事考试的生命线。河口区人事考试在制度设计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命题、组卷、考试、阅卷到成绩公布,每一个环节都经过精心设计和严格监督。同时,河口区还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考试全过程,确保考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这种对公平的坚守,不仅赢得了广大应试者的信赖,也为河口区人事考试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考试影响与成效:激发区域人才活力

河口区人事考试的举办,不仅为区域内的人才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提升能力的平台,更激发了整个区域的人才活力。通过考试选拔出来的人才,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了推动河口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考试还促进了人才流动,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汇聚河口,为区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展望未来:持续优化,引领区域人才发展

面对未来,河口区人事考试将继续秉持创新、开放、公平的理念,不断优化考试机制,提升选拔效率。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域内高校、企业的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人才供需关系;另一方面,将积极探索新的考试形式和内容,以适应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同时,还将加强考试品牌建设,提升河口区人事考试在区域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引领区域人才发展迈向新的高度。

回望过去,河口区人事考试已经成为区域内人才选拔的重要平台;展望未来,它将继续发挥引领作用,为河口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在教育与考试并重的今天,河口区人事考试正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才强区的战略意义,书写着区域人才发展的新篇章。

2021年山东东营注册测绘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2021年注册测绘师、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统计初中高级、下半年翻译笔译口译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根据我市合格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服务开始时间:2021年2月28日-6月30日。

2、邮寄网址:东营市人事考试证书邮寄服务平台

3、邮寄服务相关事宜

(1)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使用实名制邮寄。

(2)邮费根据东营市邮政速递政务类邮件价格标准:东营市内15元/件,市外20元/件。邮费采用到付方式,收件人签字、收件人支付。

(3)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请考生与中国邮政速递协商解决,联系电话:0546-8085887、7711183、8811183。

(4)邮寄进度查询网址:。

(5)注意事项:证书邮寄申请系统需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收件地址及电话等个人信息,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如有问题请联系:0546—6378685,0546—6378682。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现场领取:考生可于7月6日后,到各报名点现场领取,考生所属报名点请查询附件。

各现场领取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东营市开发区: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管委会A座203室,电话:0546-8325335。

东营区:东营区宁阳路89号0号楼13楼1310房间东营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电话:0546-8208736。

垦利区:垦利区育才路267号人社局701室,电话:0546-2521353。

河口区:河口区河聚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9房间,电话:0546-3885671。

广饶县:广饶县乐安大厦主楼209房间,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室,电话:0546-6926970。

利津县:利津县大桥路3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电话:0546-5622992。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15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03房间,电话:0546-8019663。

胜利油田: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25号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46-8556001。

三、特别提醒: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要求,逾期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请各位考生及时办理证书。

2015年起非师范生考取山东省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给你以下信息,注意看 三、报考条件:

山东省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22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招函〔2014〕1号)要求,现将2015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

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3月15日(星期日)

类 别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3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二、报考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且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二)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 其他说明

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2015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关于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修习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确定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有相应专业学习经历和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半年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可代替教育实践经历等规定暂不执行。具体办法视教育部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改革推进情况另行制定,实施前将以公告形式提前一年告知考生。

四、报考时间与办法

2015年上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1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至18日。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15年1月12日至1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2.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 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4. 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

(二)现场确认

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2015年1月15日至18日,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所在考区有多个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区审查、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确认,确认后的考生信息不得再更改,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年龄、学历等条件。身体、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条件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前组织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检验照片信息、签订《考生报名登记表》、缴费、考务系统中确认考生信息等手续。

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点见附表。

(三)现场确认须持材料

1. 户籍在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2. 工作单位在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 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选择学校所在地为应试考区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2015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2)选择户籍所在地为应试考区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学生证和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2015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五、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9日-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请登录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

六、成绩查询和合格证书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5年4月13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点击此处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附件:2015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地点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1月4日

2015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地点汇总表

考区 报名信息资格审查和

现场确认点名称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济南市区 历下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文化东路44号 0531-86553648

市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纬二路162号 0531-82029652

槐荫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经六路251号 0531-87911336

天桥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天桥区小纬北路9号 0531-86928280

历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辛祝路68号 0531-88023790

平阴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平阴县城 0531-83101618

济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济阳县城 0531-84235009

商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商河县教育局 0531-84874045

济南长清 长清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长清区新城灵岩路 0531-87222260

济南章丘 章丘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章丘市明水山泉路1999号 0531-83212772

青岛 市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 0532-82867969

市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市北区洮南路93号 0532-66751131

李沧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李沧区金水路1309号(李沧区法院北100米) 0532-87890004

崂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崂山区政府大厦西塔楼530室 0532-88996516

黄岛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黄岛区珠海中路17号 0532-86178635

开发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 0532-86883586

城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0532-87866066

即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即墨市二十八中西普通教育教研室 0532-81726300

胶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 0532-88059335

平度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平度市人民路81号 0532-88368332

莱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西市黄海路9号 0532-88483778

淄博 淄川区招生办公室 淄川区将军路201号(淄川区教体局二楼) 0533-5181294

张店区招生办公室 张店区和平路9甲8号(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东沿街房) 0533-2287683

博山区招生办公室 博山区白虎山翰林路(博山实验中学后门) 0533-4181364

临淄区招生办公室 临淄区管仲路139号 0533-7123626

周村区招生办公室 周村区南下河街5号 0533-6412987

桓台县招生办公室 桓台县建设街3316号 0533-8264150

高青县招生办公室 高青县城青城路65号县教育局办公楼2楼西首 0533-6973644

沂源县招生办公室 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县教体局一楼) 0533-3229038

枣庄 枣庄市市中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市中区振兴中路458号,市中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3322234

枣庄市薛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薛城区泰山中路86号薛城区教育局门南旁 0632-5191525

枣庄市峄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峄城区承水路256号,峄城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7711916

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台儿庄区文化路139号 0632-6611746

枣庄市山亭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山亭区府前路31号,山亭区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0632—8812577

滕州市招生办公室 滕州市杏坛路75号,滕州市教育服务大厅(教育局门东) 0632-5513610 0632-5598310

东营 东营区教育局 东营区一中体育馆北首区教育局招生办 0546-8221130

河口区教育局 河口区河滨路18号区教育局招生办 0546-3651189

垦利县教育局 垦利县振兴路78号县教育局招生办 0546-2523223

利津县教育局 利津县大桥路58号县教育局招生办 0546-5621556

广饶县教育局 广饶县易安路5号县教育局招生办报名厅 0546-6922100 0546-6441950

烟台 开发区自学高教招生考试办公室 烟台开发区第三小学东附楼5楼502室 0535-6396791

芝罘区招生考试中心 芝罘区平安街46号 0535-6865580

福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福山区南苑街65号 0535-2136196

牟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牟平区正阳路501号 0535-4269823

莱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山区前七夼小学四楼 0535-6907325

长岛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长岛县县府街175号 0535-3212600

龙口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龙口市黄城实验小学院内办公楼一楼东首 0535-8517583

莱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阳市梅花街57号 0535-7269991

莱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莱州市文化东街755号(原十三中) 0535-2228893

蓬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蓬莱市县后东路68号 0535-5644130

招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招远市罗峰路181号 0535-8215332

栖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栖霞市跃进路510号 0535-5211601

海阳市招生考试中心 海阳市海政路35号 0535-3228561

潍坊 潍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潍城区向阳路北段(潍坊五中南邻) 0536-8188719

寒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寒亭区民主街4401号 0536-7251327

坊子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坊子区崇文街潍坊四中院内图书楼三楼东南角 0536-7663947

奎文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奎文区公共服务中心(胜利东街4919号,报名期间工作日一楼教育局窗口,休息日5楼507房间) 0536-8253319

临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临朐龙泉路2698号,教育局大门北,惠民服务中心 0536-3212108

昌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昌乐县城洪阳街10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昌乐县汽车站西南方向) 0536-6221438

高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高新区樱前街与惠贤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实验学校 0536-8861163

青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139号(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干训楼503室) 0536-3220958

诸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 0536-6054075 0536-6062789

寿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寿光市金融科技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 0536-5222431

安丘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安丘市学府街1号教育局办公楼2楼西 0536-4221239

高密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高密市健康路南首教育局院内南楼三楼 0536-2810910

昌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昌邑市教育局一楼(外国语学校西门入) 0536-7211432

济宁 任城区招考办 任城区太白东路11号 0537-2215761

兖州区考试处 兖州区九州中路96号 0537-3413543

微山县招考办 微山县教体局 0537-3181184

鱼台县招考办 鱼台县教体局 0537-6253560

金乡考试中心 金乡县金司路北段 0537-8721232

嘉祥县招考办 加祥县教体局 0537-6822946

汶上县招考办 汶上县教体局 0537-7282188

泗水县招考办 泗水县教体局 0537-4239853

梁山县招考办 梁山县教体局 0537-7322787

曲阜市招考办 曲阜市教体局大门西楼二楼 0537-3353502

邹城招考中心 邹城市教育局院内 0537-5211851

泰安 泰山区政务大厅 东岳大街市中医院对过 0538-6368586 0538-6368588 0538-6368587

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 岱岳区区政大楼东临三楼 0538-8569851 0538-8566505

宁阳县考试中心 宁阳县教育局一楼东首(七贤路983号) 0538-5688734

东平县教育局 东平县城西山路113号 0538-2833213

15065827597

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教育局窗口 新泰市东周路698号 0538—7251783

肥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肥城市文化中路011号,肥城六中西十字路口往西20米路北 0538-3214696,

0538-3213904

威海 威海市环翠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威海市文化东路5号 0631-5231645

威海市文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0631-8460404

荣成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荣成成山大道东段99号 0631-7562344

乳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乳山市新华街53号 0631-6622397

日照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北京路132号 0633-8779315 0633-8779338 0633-8772092

莱芜 莱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莱城区花园北路37号教育局沿街楼 0634-6227324

钢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钢城区府前大街52号 0634-6880140

临沂 兰山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兰山区兰山路182号 0539-8184463

罗庄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罗庄区护台路9号 0539-8268163

河东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河东区行政中心院内西侧教体局六楼 0539-8384827

沂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沂南县人民路22-1号县教体局人事科 0539-3220438

郯城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郯城县师郯路东首 0539-5321270

沂水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沂水县长安中路77号 0539-2251534

兰陵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兰陵县惠民路北首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三楼 0539-5211620

费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费县和平路2号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0539-2113400

平邑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平邑县文化路2号 0539-4211174

莒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莒南县人民路33号 0539-7212779

蒙阴教育考试中心 蒙阴县蒙恬路105号 0539-4271340 0539-7143758

临沭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 0539-2132607

临沂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限临沂大学2015届毕业生报名确认)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0539-8766180

临沂大学新校区 明义6号楼232室 0539-8766180

因字数超限,只好删除了好多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地点信息,有点儿不完整,敬请谅解。

为满意答案。

我能考东营的公务员吗?

似乎不可以,专科的话要求是有两年工作经验的

200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2007-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我市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公务员,同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报考市级机关的,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文化程度;报考县(区)和乡(镇)级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不限)。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法院、检察院、地税、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系统的招考简章另发。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二、招考人数和职位

全市各级机关共招考录用142人(不含公安系统),其中党政机关106人(市直7人,东营区18人,河口区14人,广饶县36人,垦利县12人,利津县19人),法院系统10人(市法院5人,县区法院5人),检察院系统12人(市检察院4人,县区检察院8人),省垂直管理系统14人(地税系统6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5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3人)。具体招考部门、招考职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3月21日—3月25日。

查询时间:2007年3月22日—3月27日。

报名网址: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容量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工作在最后一次填交报考信息24小时后进行。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07年3月22日—3月27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年4月1日—4月6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报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不实行网上缴费的情况:

1、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3月25-27日到东营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3月25-27日到东营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同时提交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市各级机关的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8日。

上午 8∶30-11∶00 申论

下午 2∶30- 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00- 6∶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上网公示。

面试的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选调生考试

市直、县区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各县区组织部根据考选的条件要求,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报名。报名时,按市直、县区直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报名人员3月23日-25日到市军转培训中心(东三路176号)南楼103房间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手续。

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再参加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笔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单独命题,重点测试选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人选另行填报具体的报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部门,由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报考人数超过录用计划的部门进行调剂。面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时间相同。

五、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经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该职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一)体检

全市公务员考录(选)的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事部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录用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一方负担。

(二)考核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方面,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市、县直机关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546-8381630(东营市委组织部)

8381726(东营市人事局)

8225487(东营区人事局)

3883281(河口区人事局)

6441147(广饶县人事局)

2881377(垦利县人事局)

5682275(利津县人事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8326611(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事局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